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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无纸化核销常见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出口收汇无纸化核销?

:实行“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的出口企业,通过报审系统将相关核销信息报告发送至外汇局,外汇局对符合条件的信息自动审核并完成核销,并于次日将已核销信息反馈至企业,出口企业无须向外汇局提供纸质核销单证。

二、实施出口无纸化核销是否意味着企业无须申领核销单?

:无纸化核销只表示在一般情况下,企业不需要提供纸质核销单证到外汇局现场手工核销,但仍需要到外汇局领取出口核销单。

三、企业实行出口无纸化核销需要具备那些条件?

答:实行出口无纸化核销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      已实行出口收汇网上核销且符合外汇局管理要求,系统已设置允许对其实行自动审核的出口企业;

2.      报审涉及的数据均为本企业的单证数据,并且保证纸质单证数据与电子数据核对无误;

四、哪些企业不能采用无纸化核销?

答:(1)结汇“关注企业”;

(2)结汇“准关注企业”;

(3)无网上核销资格的企业;

(4)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企业在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时,仍须经外汇局审核相关电子信息并与纸质单证核对无误后予以核销。

五、开通自动审核功能日期之前的核销是否也可以采取自动审核还是仍需要到外汇局现场手工核销?

答:企业一旦开通自动审核功能之后,对2008年1月1日后报关出口的核销数据以自动审核的方式核销,但2008年1月1日之前报关出口的核销数据仍需到外汇局办理手工核销,因此企业在进行批次核销报告时,应将2008年1月1日之前出口的单证与之后出口的单证分开报告。

六、除了08年1月1日之前的核销数据外,还有哪些出口收汇核销报审仍需向外汇局提交纸质单证?

答:(1)凡涉及补录入信息的出口收汇核销报审,包括补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数据信息(核销专用联),此类核销仍需提交纸质单证到外汇局办理;

(2)出口企业办理出口收汇差额核销、差额备查、退赔外汇、

 

远期收汇备案、境外收汇过户、超佣金支付等出口收汇核销特殊业务,须向外汇局提交相关审核材料。

七、在报送核销报告之后,企业如何知道是否已通过审核?

答:如果报送的核销报告符合自动审核的要求,系统会在当天晚上自动审核通过核销报告。企业次日必须查看是否核销信息,如果审核通过了,企业可以直接去国税局办理退税;如未通过,须查明原因并及时与当地外汇局联系。

八、新办的企业应如何核销?

答:对新办的企业,外汇局会定期举行出口收汇网上核销培训,培训完之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通网上核销自动审核功能;在开通之前,企业需要提交纸质单证到外汇局办理手工核销。

九、什么情况下企业会丧失网上核销自动审核资格?

答:在对企业贸易收结汇审核过程中,被纳入结汇“关注企业”或“准关注企业”名单以及其他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外汇局将取消企业网上核销自动审核的资格。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实行网上核销自动审核的企业在完成向外汇局电子数据核销报审后,次日一定要查看是否核销信息,如未通过核销,须查明原因并及时与外汇局联系;

(2)用于抵扣核销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仍采用自动审核之前的方式进行核销,即到外汇局对相应的报关单进行核注结案再进行出口收汇核销。

(3)出口与收汇差额超过5%的核销报审,企业需即向外汇局报告该核销批次号,并提交纸质单证到外汇局办理核销手续;

(4)新办企业应及时进行网上核销培训登记,以尽早接受出口收汇网上核销培训和开通网上核销自动审核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