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诚商务为您介绍不同的经营模式优缺点 2020-05-25

1.独资经营

独资经营是最简单的经营模式,公司拥有权全部属於自己,适合小规模经营的业务。

 

优点∶

公司拥有人可全权作出一切业务决定,经营灵活性相对较高

账目处理较为简单

只须办妥商业登记证即可营业,所涉注册及其他行政费用较低

 

缺点∶

独资经营人士须对公司的一切债务负上个人责任,一但公司出现周转困难,甚至须将个人物业及其他私人财产用于偿债

 

2.合伙业务

一般适合两人或以上成立的专业服务公司。於成立合伙业务前,应订立一份合伙协议,订明各方摊占盈亏的分例。根据法例,如无订立该协议,将假设合伙人平均摊占盈亏。

 

优点∶

合伙业务可受惠於各合伙人的不同专长技术和经验

公司结构较为简单,只须办妥商业登记证即可营业,所涉注册及其他行政费用较低

账目处理较为简单

 

缺点∶

合伙人须对公司的一切债务负上个人责任,一但公司出现周转困难,甚至须将个人物业及其他私人财产用於偿债

一旦任何一名合伙人不幸逝世,除非合伙协议有明确安排,否则合伙业务将须即时解散

 

3.有限责任公司

如业务涉及相当责任及负债风险,创业人士可考虑成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拥有人为股东,有权委任董事会负责日常营运,而股东亦可担任董事。根据现行法例,即使只有一名董事及股东,亦可在香港申请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优点∶

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上属於独立法人,因此股东或董事如不幸逝世,公司仍可如常运作

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拥有及承担资产及负债与法律责任,股东毋须对公司负上个人责任

 

缺点∶

 

须每年提交周年报表,行政费用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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