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香港企业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差别 2020-11-13


  香港做为全世界著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加上做为无进口关税的自由港,一直以来都吸引住了全世界客户前去香港公司注册,进行进出口贸易。而伴随着内地经济发展的持续发展趋势,许多内地著名企业也将发展趋势国外销售市场提上日程表。但要发展国外销售市场,设立注册离岸公司就变成进行国外业务流程的第一步。恒诚商务也在日常事务中,遇到一些企业要想在香港设立企业,发展国外销售市场的实例。今日,恒诚商务就为大伙儿详细介绍,怎样在香港设立子公司,进行国外业务流程。

  一家企业在销售市场上用户评价的创建用时悠长,必须不断很多年、资金投入很多活力才可以达到,而好的信誉也可以巨大推动企业的发展趋势。因而,许多内地企业期待能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以依靠内地企业的用户评价发展国外销售市场。但因为香港与内地推行法律法规的区别,因而许多顾客对申请注册香港分公司和子公司仍有许多错误观念,恒诚商务就为大伙儿详尽表述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差别。

  一般而言,分公司是公司总部设立的子公司,公司总部最先设立,统管每个组织的总组织,而分公司受公司总部所管,另外分公司不具有企业主体资格,造成的法律依据均由公司总部担负,也就代表着分公司不可以开展单独成本核算,务必与公司总部开展会计合拼实际操作。而子公司是一个单独企业,具有企业主体资格,可以单独担负法律依据,另外也必须依规单独开展各类税务总局实际操作。

  

  而针对与内地推行不一样法律规范的香港而言,内地企业前去香港设立分公司会造成法律法规上的难题: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造成的法律依据由公司总部担负,但内地与香港法律法规并不通用性,因而很有可能造成 无法调合的法律法规分歧。另外,因为分公司从法律依据视角而言,不可以划入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只有归于“无限连带责任企业”类型(其法律依据归入公司总部)。但依据香港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内地人员在香港申请注册“无限连带责任企业”,因而,内地企业要想在香港立即设立分公司已没法完成。

  行得通的方式是申请注册一家与内地企业同名的的“XXX香港企业”,并且以该香港企业的为名再设立一家香港分公司“XXX(香港)分公司”。但必须留意的是,该分公司的法律依据归入“XXX香港企业”,而不是内地企业,另外税收表格合拼申请的行为主体,也是“XXX香港企业”,并非内地企业。

  内地企业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则要便捷得多,只必须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审核规定开展审核办理备案,即能够法定代表人真实身份在香港申请注册子公司。而海外投资审批流程图也大幅度简单化,投资总额1000万美金及之上、1亿美元下列的海外投资,及其电力能源、矿产资源类海外投资,需要在中国招商合作的海外投资等,仅必须在地区省部级商务接待单位审核根据就可以。接下去只必须授权委托适合的代理公司,出示内地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等有关文档,即能够内地企业为名设立香港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