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政府部门的特别上班安排延长至8月10日,税务局宣布由8月10起,除下列服务以外,继续暂时停止所有公共服务:
办事处 | 办公时间 |
中央询问处 (只限有关离港人士清缴税项的查询) |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
中央电话查询处 |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
商业登记署 |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
印花税署 |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
此外,税务局宣布,所有于七月二十日至八月十六日到期的缴付税款(不适用于电子储税券计划的「自动交税」服务)、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或其他资料等事宜的限期将会自动顺延至八月十七日。
税务局会检视情况,在有需要时再作宣布。
信息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