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对外资企业
简而言之,VIE方式(延展性收益实体线)在中国被称为协议控制,重要的是不通过股票操作具体经营公司,通过签署各种协议书的方法开展具体经营公司的操作和会计合作。该结构实质上是地区行为主体在海外发售的选择,在中国应用了很长时间,但仍处于深灰色地区,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区别VIE结构。
接下来,在VIE结构下,海外上市方式是如何根据BVI、开曼、中国香港公司构建的?
VIE第一层结构建设-成立BVI公司
BVI是世界发展方向迅速的海外离岸账户项目投资管理办公室之一,成立BVI公司行为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对海外利益不征收税金。
对于BVI公司的公司股东来说,如果利润留在BVI公司内,就可以免除纳税的目的地。此外,公司股东可以使用BVI公司再次进行相关项目投资,在金融机构申请公司的透明卡应用。
VIE第二层结构建设-设立开曼公司
对于应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售的公司来说,一般在BVI公司下设立开曼公司,在开曼
这里尽量注意的是,将发售行为的主体设立在开曼公司,是因为现阶段香港特别行政区只允许公司的注册地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百慕大、开曼这四家公司在香港发售。
VIE第三层架构搭建-成立中国香港公司
中国公司根据国外间断性上市,一般来说,中国香港公司设立最终一层,公司想利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壳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现行政策。由于中国和香港特区之间的防止,双向纳税的分配要求对中国中国香港公司来自中国国内的符合要求的股息支付率的个人所得可以按增值税税率的5%征收预计所得税。
由于中国政府机构进入部分领域的外资企业仍在试运行,设立离岸账户公司,构建离岸账户VIE结构已成为国外公司开展海外项目投资的合理完善方式,对于限定类投资者进入的领域,在未来的预期阶段,离岸账户结构仍是推进海外项目投资的优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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